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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04 12:10:03
第一节婚外情现象
对于婚姻中的每一方来说,婚外情无疑是最难以忍受的。因为它影响婚姻的基础——夫妻之间的关系和夫妻之间的信任。卢梭曾说过:“婚姻要求夫妻双方忠诚,而忠诚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
用通俗的话说,精神出轨、婚外性行为、言语风骚、一夜情、嫖娼、出轨、出轨、通奸、同居、包二奶、寄养、婚外同居、重婚等行为都属于属于婚外情的范畴。当然,这些话本身并不严谨和规范,但它们已经代表了创造这些话的人是非立场。这些行为有的纯粹是性和精神上的满足,有的是金钱、性、权色的交易,有的则包含着真实的感情。但无论怎样,都不能排除它们是“婚外情”,是婚姻不允许的,是违反“夫妻应当相互忠诚的基本原则和义务”的“违法行为”。 ”这些都成为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中一系列其他问题的根源:家庭矛盾、家庭暴力、家庭传统扭曲、离婚率上升、离婚家庭子女教育、非婚生子女安置等。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 ,甚至引发违法犯罪行为等,成为造成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在我们国家,婚外情情现象非常多。我们先看一个数据调查,见图1-1:
如图1-1所示,婚外情最常见的年龄段是31岁至35岁。婚外情在已婚人士最常咨询的问题中排名第二。男性发生婚外婚外情的比例高于女性。 2016年至2018年婚外情咨询比例呈上升趋势。
我们来看看《事实说话》的《2016年中国人出轨态度调查报告》(见图1-2):
从图1-2的调查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们的婚外情心态和流行情况。最后我们来看一下笔者团队通过检索整理的全国诉讼案件中“婚外情”案件的大数据统计:
图1-3 全国法院婚外情案件数量变化
从表1-1和图1-3不难看出,涉及婚外情案件层出不穷,其影响范围也越来越超出人们的想象。同时,从笔者团队近年来办理的离婚案件来看,因婚外情引发的离婚纠纷占70%以上。实践中,仍有不少案件因婚姻家庭案件涉及非公开审理而未在网络上公开。
显然,婚外情现象已经成为全社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二节:为什么婚外情会长期存在
婚外情情的增多和屡禁不止,困扰了很多人。为什么有些人会发生婚外情?是不是有些当事人陷入婚外情而无法自拔呢?下面将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引诱婚外情的心理学角度分析
(1)欲望型
贪婪是人性的弱点。贪婪的人会寻找任何借口来满足自己的各种欲望。比如,我觉得自己的配偶不够漂亮,不够温柔,不够体贴,不够懂事,不够孝顺父母,不够成熟,不够有能力,观点不同,没有共同语言,原来的配偶不再好总之,当婚姻让每一天变得平淡、例行公事时,你的配偶自然就不再容光焕发,无法填补你内心的空虚和渴望。主动出击,在婚姻之外寻找新鲜感和热闹,成为满足自己欲望最自然的选择。
(2)冲动型
人们常说,当你有钱的时候,你就会变坏。真的是这样吗?也许不是,只是财富给人更多的自由和机会。在特殊环境或特殊心理条件下,当诱惑临到指尖时,缺乏决心和自律的人随时可能上当,发生婚外情。通常这个时候被打包的原因都是我忠诚,只是我一时冲动,经不起诱惑。当然,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这种被动实际上夹杂着冒险、好奇和钦佩。一切看似偶然……其实,和一场基于欲望的婚外情几乎无异。
(3)补偿类型
爱情总是美好的,因为它只向对方展示优点和甜蜜;而婚姻,则是取之不尽的柴米油盐,离不开的锅碗瓢盆。爱情靠激情,婚姻靠忍耐。在这长达数十年的平庸时期,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的不满长期积累东莞市侦探调查-专业文章丨《拒绝危险关系,婚外情法律应对》——直面婚外情,就可能出问题。
笔者团队曾代理过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均为78岁。正是那个提出离婚的男人。他脾气温和,几十年的婚姻对妻子极为包容。妻子是一个家庭背景良好、清白的女人。家里的很多事情,无论大小,都是她说了算。就是这样一对在外人看来性格互补、感情恩爱的夫妻,最终却因男方婚外情、连续三次提出离婚而分道扬镳。仔细分析,男方早年习惯了顺从,享受着女方带来的优厚安定的生活。然而,面对人生所剩无几的阶段,他想重新开始寻找自我和生命的光明,以弥补年轻时自我的缺失。失落,做了一些你以前想做但做不到的事情。
人们常说,爱是无私的,不求回报。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人们在相互付出之后往往期望得到一些回报。这种期望会转化为情感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往往不会直接说出来,而是会被诸如“你不关心我,你不爱我了”之类的语言所取代。当这种付出与回报的不平衡导致情感需求难以满足时,人们就会向外界寻求解决办法,婚外情就会发生。
(4)复仇型
报复型婚外情一般发生在原本和谐幸福的婚姻中,或者一方条件比另一方优越的情况下。如果经济条件较差的一方出现出轨、家庭暴力等严重的婚姻过失,另一方很容易产生报复、放纵的心理。婚外情是最致命的报复手段。这个过程看似显而易见且合乎逻辑,但以毒攻毒最终会伤害你。当你成为底线的破坏者时,自我否定带来的自残就会更深。
(五)交易类型
将婚外性行为作为一种交易,来交换权利、金钱、机会等,以满足彼此的需要。性行为观念的开放、人们对物质和金钱权利的过度追求、自我道德价值观的缺乏和不稳定,都会带来很多负面的做法。婚外情就是这一点最直接的体现。情感和兴趣是交织在一起的。恐怕当事人可能分不清交易或感情,哪个是主要的,哪个是次要的。
(6)强制型
控制权掌握在对方手中,婚外情就是被对方控制而造成的。一旦取得突破,就会继续下去。这种强迫心理有的可能没有真正的控制力,也可能只是自我意识和信念不足而产生的幻想:这是我唯一能活下去的方法。这大概可以理解为做错事后对自罪感的一种防御心理。
(7)爱情型
爱情型婚外情大概是很多都市生活剧都感兴趣的婚外情情题材了。当情感与理性碰撞,当爱情与责任冲突,当是与非、好与坏、黑白冲突时,就产生了一种对人性、生命和世界的复杂理解。各种知觉会混合在一起,无法再区分。查尔斯王子和戴安娜王妃的婚姻一开始令人羡慕,但殊不知查尔斯王子的真爱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老师,戴安娜王妃最终退出了。婚姻是真的吗?还是忠于自己的感情?原来这是一个哲学问题。
作为律师,从心理学角度的分析到此结束。不过,从上述心理分析来看,还是有一些结论的。婚外情的诱因、原因、情况、过程和发展极其复杂。这正是“情感”的高度复杂性造成的。道德也基于复杂的关系、情感和伦理认知。因此,过去婚外情往往受到道德的规制和限制,比如众所周知的“猪笼浸”。随着法制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完善,当道德已经不足以规制婚外情时,法律正在逐渐保护婚外情所侵犯的权益。
那么,律师如何分析这婚外情呢?
2、从法律角度分析
毫无疑问,婚外情是违法的。但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遵循法律逻辑,分为不同的严重程度和处罚级别。大致分为精神出轨、一般婚外情、与第三者同居、重婚等。
(一)精神出轨
丈夫和妻子有义务互相忠诚,这种义务显然包括精神和身体两个方面。但由于精神出轨事实难以客观证明,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的法律基本原则就没有适用的空间。
纯粹的精神出轨是无法受到法律惩罚的,这给了每个人精神上或精神上的出轨以及婚外情的可能。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人性就是如此,所以没必要要求太高。法律最终是维护婚姻秩序的底线。底线是,婚外情想想就够了,却没有采取行动。
(2) 一般婚外情
婚姻所承认的不忠更多的是身体上的出轨。因此专业查婚外情,在常见的婚外情情中,总会出现不雅照片和视频。因为这些可以作为案件中识别婚外情视觉证据。
婚姻坚决禁止此类婚外情。 《民法典》还对此类婚姻中的常见错误进行了更多打击。当然,这些罢工是以配偶要求离婚为前提的。换句话说,当你因婚外情离婚时,你要付出更多。例如,离婚时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会得到照顾;如果确定为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事实上,这些处罚基于现实婚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保守的司法实践,不足以震慑过错婚外情。同时,婚外情的过错方往往清楚法律后果,因此可能会提前屏蔽、隐匿甚至转移财产。事实上,他逃脱了法律的惩罚,并利用自己的经济优势实际控制了婚姻和对方。于是,一些婚外情的过错方就变得不择手段。
(三)婚外情与第三者同居
与第三者同居显然是婚姻中的“严重过失”。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即使过错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仍可以判决离婚。此外,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追加财产份额,并要求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但这类婚外情对证据的要求非常高,需要双方稳定、持续地共同生活。偶尔的一两天、三五天都达不到同居的效果。
(四)重婚罪
重婚是最严重的婚外情。不仅婚姻明确禁止,刑法也严厉打击,专门设立了重婚罪。 婚姻的重婚罪的处罚与上述“婚外情与第三人同居”的处罚相同。此外,如果婚外情登记结婚,婚姻也会因触犯“重婚罪”而无效。
正因为法律严厉打击重婚,重婚的认定也比较严格,需要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登记第二次婚姻。拍婚纱照、去蜜月旅行、以夫妻名义共同签署文件等,都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形式之一。
一位社会学家曾说过:“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真正完美的夫妻关系,既需要长久的亲密关系,又需要持续的适应能力东莞私家侦探事务所,还需要高度的满足感。独立、自由,这三者构成了现代家庭的坚实基础。”如果丢掉任何一个环节,实际上都可能导致婚外情,也可能成为过错方掩盖和解释自己的理由。但这并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理由,也不能否认它给周围人带来的不可预测的伤害。
杜勤
■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
■执业领域: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专注家庭法及财富管理十余年
作词:杜勤
审稿人:赵秀琴
排版:李伯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