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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侦探私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5-07-11 09:20:30

为了更有效地向公众、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便于大家迅速且精确地检索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照法律公开的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简称《条例》)的相关条款,特此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在整理不同类别的政府信息资料时,需依据业务范畴和信息性质,将其细分为1至2个等级的目录,具体可划分为以下七个主要类别:

(一)政策

主要包括:涉及市政基础设施(不包括供水和排水系统)、绿化景观、环境卫生、燃气供应、户外广告管理、城市照明设施、生活垃圾及建筑废弃物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等。

(二)组织机构

涵盖内容有:东莞市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局的机构构建与主要职责;领导层的构成及其职责分配;局内各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以及下属单位的配置与职能等方面的信息。

(三)财政信息

涵盖内容有: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年度财政预算与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相关信息。

(四)规划计划

主要涵盖:市政基础设施(不包括供水和排水系统)、绿化景观、环境卫生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城市照明系统、生活废弃物及建筑垃圾的处理等多个专项和区域规划;同时,还包括阶段性工作计划以及工作重点的部署。

(五)应急管理

主要涵盖: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计划、预警消息及其应对措施;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中政府的应对措施、处理进程、风险预兆和预防手段等相关信息。

(六)执法公告

涵盖内容有:办理审批事项所需的手册指南,市民在申请行政许可、备案等事宜中的处理结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针对与民众福祉紧密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管信息等。

(七)其他

涵盖内容有:各类通知与公告;工作进展的最新动态;关于重要会议和活动的详细信息;人事变动与任免信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计划、流程以及结果,还包括国家、省、市层面主动公开的其他相关政府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积极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具体公开范围可参考《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任何公民、法人或组织(以下简称为申请人)均可通过访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来获取这些信息。

2、公开形式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采用网络公开的方式,其官方网站便是该渠道。

3、公开时限

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需在信息形成或内容变动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若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时间有特别规定,则应依照这些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了主动对外公布的政府信息之外,申请者有权向东莞市的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1、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141号

邮政编码:523112

工作时间定于上午8点30分至中午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请注意,此时间段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

联系电话: -22687748

传真:0769-22621003

电子信箱:

2、提出申请

申请向本机关索取政府信息的个人,需填写《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此《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直接获取,亦可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上下载,下载后的打印件同样有效。申请人需对所申请获取的信息进行详尽且清晰的描述,包括信息的标题、发布的具体时间、文号等,以及任何有助于准确识别信息内容的提示。

提交书面申请时,申请人若亲自递交《申请表》,若系通过信函途径提交申请,则务必在信封的左下角清晰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可访问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在线平台东莞侦探私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该系统登录后,需在线完成《申请表》的填写,并将此表提交给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不接受通过电话或短信等途径提交的申请,不过,申请人可以拨打电话来咨询有关信息公开的相关事宜。

3、申请处理

申请人如亲自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申请接收日期即为递交当天;若通过邮寄途径提交,则以本局实际接收邮件的日期作为申请接收日期;若采用无需签收的普通信件等邮寄方式东莞市调查取证中心电话,本局将在收到申请当日与申请人进行确认,确认当天即为申请接收日期;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平台或本局传真提交申请,则以双方确认的时间作为申请接收日期。

本局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后,按照实际需求,通过适当途径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核实。

本局在接到申请后,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将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信息。答复的期限将从本局收到补充材料的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若申请人没有合理的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正,则视为其放弃了申请,本局将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若条件允许,我们即刻给出回应;若无法即时回复,则自申请提交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若确实需要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额外20个工作日,并需通知申请人。若涉及第三方或其它机构,若需征求其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条例》中有其他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执行。

在提供信息的过程中,本局仅依据申请内容,除涉及不宜公开的部分外,将按照所掌握信息的真实状况予以披露,且不会对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工、汇总、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请参考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附件2)进行详细了解。

4、收费标准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觉得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所提供的涉及自身信息的政府记录存在不准确之处,有权向该办公室提交更正的申请,并需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该办公室将依照申请内容进行处理,并向申请人进行反馈。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觉得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的具体行政措施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东莞市私家侦探,向东莞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格附件一。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处理,设有专门的流程图,名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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