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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部广东省财政部

通知“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措施”

广东部门法规[2021]第3号

在县层面或以上的所有城市的司法局和金融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规定以及司法部的要求以及财政部的“关于改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省司法部和财政部已提出“广东省法律援助措施”,该措施现在已颁发给您,请与您汇编。

广东省司法部

广东省财政部

2021年12月15日

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措施

第1条为了进一步标准化和澄清我们省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该措施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援助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发出有关提高法律援助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与我们的其他相关规定的结合将与现实的情况结合来制定。

第2条在这些措施中提到的法律援助补贴是支付给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和其他法律援助机构分配的法律援助事务的费用(不包括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社会组织人员,社会组织人员,其他公共办公室人员)。

法律援助机构将法律援助补贴支付给该部门向法律援助主持人,然后由附属部门分发给主持人。

在将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补贴支付给法律援助事务所在的单位之后,该单位不得扣除承诺的补贴。

第3条法律援助补贴的范围包括:

(1)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它包括调查阶段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审查和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重审阶段以及死刑审查阶段,刑事私人起诉案件,强制性医疗案件以及担任受害者代理人的案件。

(2)申请州赔偿的民事,行政和法律援助案件。

(iii)仲裁,劳资纠纷仲裁案件和其他非裁定法律事务。

(iv)强制执法案件的申请。

(v)上诉案件的代表,包括重审,刑事诉讼,上诉或法律监督案件。

(vi)值班律师的法律援助。

(7)代表他人准备法律文件。

(8)法律咨询。

(9)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4条法律援助补贴包括两个部分:承担法律援助事项所需的直接支出和基本劳动支出,应支付给负责法律援助事项的人员。直接费用东莞本地调查取证机构,包括旅行费,邮费和电信费用,印刷费用,调查取证费用等,应以免费方式实施。基本劳动费是通过将平均每日工资乘以服务参考日的数量来确定的。

该省每个地区的平均每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将前一年中乔布工人的平均年工资划分为250个工作日,并乘以该地区的区域系数。区域系数分为三类:根据“一个核心,一个腰带和一个区域”的原则,珍珠河三角洲,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的核心区域分别设置为1.57、1.12和1.2。

上一段中提到的珠河三角洲的核心区域包括9个城市,包括广州,深圳,Zhuhai,Foshan,Foshan,Huizhou,Huizhou,Dongguan,Dongguan,Zhongshan,Zhongshan,Jiangmen,Jiangmen,Zhaoqing。 Chaozhou,Jieyang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包括Shaoguan,Heyuan,Meizhou,Qingyuan和Yunfu等5个城市。

第5条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是根据诸如法律援助事项的类型,案件和跨区域情况的因素确定的。法律援助事项分为当地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包括跨省,跨城市和跨国案件,包括跨省,跨城市,以及其他地方采取了嫌疑人或被告已采取了强制性措施(包括拘留地点,刑期,监督的地点,监督的地点,监督的地点等),案件仲裁委员会(公共仲裁),公共安全性,公共安全性,工艺,工艺,行为,工艺,行为,,,,地位,驾驶措施,,驾驶措施,行为,行为,审判地点东莞婚姻调查取证-广东省司法部广东省财政部,行为,公共安全,审判地点,行为,驾驶。审判,强制执行地点,调查和取证地点以及企业机构的位置。

如果法律援助事务处理人员实际工作所涉及的前段中提到的地点都在法律援助机构所在的县(城市)范围内,则是当地案件;如果县(城市,区)在法律援助机构所在的县(城市)郊外,但在县级或法律援助机构所在的地方以上,这是一个跨县的案件;如果在县级别以外的地方或法律援助机构所在的地方(但广东省内)有多个地方,那是跨城市案件;如果在县级别以外的地方或法律援助机构所在的地方(但广东省内)有多个地方,那是跨城市案件;如果在广东省以外的其他省份中有多个地方,那是一个跨境的案件。对于本地和跨县案件,每个法律援助机构还可以根据诸如所在地中央城市区域的大小,案件处理机构的位置,实际通勤距离和交通便利的因素,合理地划分和确定当地和跨县案件。

第六条刑事案件的补贴标准。

(i)调查阶段。

1。当地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2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RMB 110。

2。跨县(城市,地区)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2.5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150元。

3。跨城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3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RMB 620。

(ii)审查和起诉阶段。

1。当地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2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RMB 110。

2。跨县(城市,地区)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2.5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150元。

3。跨城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3.5工作日子;

直接费用:RMB 620。

(iii)试验阶段。

1。当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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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3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230元。

2。跨县(城市,地区)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3.5工作日子;

直接费用:270元人民币。

3。跨城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5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1,400元人民币。

(iv)一体案件和死刑,生命监禁的二stance案件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生命监禁和死刑审查案件的死刑审查案件。

1。当地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5.5工作日子;

直接费用:270元人民币。

2。跨县(城市,地区)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6.5工作日子;

直接费用:270元人民币。

3。跨城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9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1,100元人民币。

(5)强制性医疗案件和作为刑事私人检察官的代理人应根据这些措施中刑事案件(3)项规定的标准实施。

(6)如果您担任刑事被告的辩护律师,并在刑事民事诉讼中担任被告的代理人,则应分别执行刑事案件(3)项和民事案件(1)项中规定的标准。

如果您仅在刑事案件中担任被告,受害者或其法律代表的代理人,则应按照民事案件第(1)项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7条针对民事案件的补贴标准。

(1)民事诉讼案件。

1。当地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3.5工作日子;

直接费用:250元人民币。

2。跨县(城市,地区)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4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250元人民币。

3。跨城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5.5工作日子;

直接费用:RMB 720。

(2)仲裁或劳工争议仲裁案件应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标准实施。

(3)如果在仲裁,劳资仲裁或诉讼之前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如果接收者进入仲裁,劳资纠纷或诉讼程序已达成仲裁,则收件人撤回解决方案或起诉,则本文(1)在本文(1)中规定的标准(根据该标准)规定(1)在该标准的标准中所规定的标准(1)。

第8条针对行政案件的补贴标准。

(1)行政诉讼和州赔偿的申请。

1。当地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3.5工作日子;

直接费用:250元人民币。

2。跨县(城市,地区)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4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250元人民币。

3。跨城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5.5工作日子;

直接费用:RMB 720。

(ii)行政重新考虑案例。

1。当地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2.5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150元。

2。跨县(城市,地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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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3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150元。

3。跨城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3.5工作日子;

直接费用:300元人民币。

第9条上诉案件的补贴标准。

(1)应根据条款(3),(4),民事和行政案件(1)在这些措施中规定的标准根据案件的类型来实施诸如重审案件(包括举行和不举行听证会的程序)之类的上诉。

(2)在上诉之后,如果人民法院决定重审或重审或检察官决定上诉,则应根据本条第(1)项规定的标准单独实施法律援助案件。

第10条执行案件的补贴标准。

(i)当地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2.5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230元。

(ii)跨县(城市,地区)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3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230元。

(iii)跨城市案件:

基本人工成本:平均每日工资×3个工作日;

直接费用:230元。

第11条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是为期律师。

(1)如果上班律师提供法律建议,程序选择建议,有助于申请更改强制性措施或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近亲申请法律援助,则该计算应基于工作日;如果对案件的处理有意见,则可能是基于工作日或按照案件的。每个工作日的补贴标准由工作日计算的是:平均每日工资×1工作日;如果根据案例计算,则应根据该措施中的刑事案件第(2)项规定的标准实施每个案件的补贴标准。

(2)如果在有罪和接受惩罚的情况下,应职律师向嫌疑人和被告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向没有辩护律师的被告提供法律援助,在适用简单的程序和快速审判的情况下,申请了会议,并完成了会议,审查案件,以示例和判决的判决,并接受惩罚和辩护的诉讼,并在审判方面进行惩罚,并在审判中表现出惩罚和辩护。案例等,应根据值班律师的实际工作来计算工作,并应根据本条第(1)项规定的标准实施。

对于一些简单的案件,如果案件不需要审查,如果在职律师并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签署供词和认罪信时履行职责,则可以根据作品或工作日进行计算。如果根据案例计算,则应在此措施中以刑事案件(2)项规定的标准的10%执行每个案件,并且每天处理此类案件的每个律师的补贴不得超过该措施中刑事案件(2)项中规定的标准;如果通过工作日计算,则应按本文第(1)项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12条:代表他人准备法律文件的补贴标准。

每个项目的补贴标准是:平均每日薪水×1工作日。

第13条法律咨询义务补贴标准。

法律援助机构安排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个工作日的补贴标准是:平均每日工资×1工作日。

第14条的跨省病例补贴标准。

在此措施中,应在相应案件类型中实施跨省份需要处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

第15条:处理特殊情况。

(1)如果单个法律援助问题的试用时间超过一个工作日,则每半工作日的试用时间的补贴标准是:平均每日工资×0.5工作日。

(2)如果负责相同法律援助事务的人代表两个或更多具有相同情况和相似要求的接收者,则案件类型的每个接收者的补贴标准是案件类型补贴的10%,总增加金额不得超过案件补贴的5倍。

(3)如果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终止法律援助或取消法律援助人员来处理法律援助事务,如果法律援助事项已经完成了所有工作,则补贴标准是指定的100%;如果至少执行了两项任务,则进行补贴标准是已执行指定补贴标准的75%,例如会议(约会),调查和取证和证据,参与调解或和解,审查论文,参与法院审判,审判,提交法律意见(辩护词,代理词,代理人),补贴标准为75%的标准标准标准为75%;如果仅进行了会议(约会词)或审查论文,则补贴标准是指定补贴标准的50%。

(4)如果情况很复杂,工作量很大,处理时间很长,距离很长,案件处理成本明显大于这些措施第6至14条的基本补贴标准,在法律援助事务和法律援助机构的批准之后,可以将其确定为困难和复杂的付款水平,并且不超过100%的水平。确定为困难和复杂的案件的比例不得超过法律援助机构总案件总数的5%。

(5)司法行政部门或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与财务部门进行谈判,以确定特殊案件付款,支出和补贴计划,以处理与金融部门处理费用的费用,支出和补贴计划。

第16条应动态调整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并应每五年调整一次直接费用,并应根据我们该省在职工人的年平均工资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在每年的第三季度,省级司法部将根据统计部门在上一年发布的在职工人的年平均工资统计数据,为我们省的法律援助补贴制定特定的标准,并将其报告给省级财政部提交文件。

第17条法律援助机构应根据法律援助事务根据相应年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支付补贴。

第18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在法律援助组织者根据需要提交所有案件档案档案材料后的30天内根据这些措施完成案件审查和补贴付款。

第19条如果存在以下任何情况,则不会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1)在分配法律援助事项之后,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终止法律援助或取消法律援助并将法律援助事务分开处理法律援助事项,而原始员工实际上并未进行工作;

(2)负责法律援助事务的人从接收者那里收集财产或获得其他不当福利;

(3)负责法律援助事务的人终止或将其转移给他人无权法律援助事务。

如果法律援助机构在案件审查后未批准法律援助事项,则只能按照这些措施支付处理相应的法律援助事项的直接费用,并且不得支付基本的劳动费用。

第20条: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等的工作人员将不会获得公职状况的法律援助补贴;实际的邮政和电信费用,印刷费,调查取证费用等。直接支出,例如邮政和电信费用,印刷费,调查和证据收集费等。其法律援助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将根据其法律援助事项所产生有关旅行费用管理的机构。

第21条法律援助机构应逐步实施一种差异补贴机制,该机制将补贴与服务质量联系起来,并将各种补贴标准用作基准,并根据服务质量提高一定比例东莞专业私家侦探,以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

第22条这些措施规定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是该省的最低标准。根据这些措施规定的标准,地方可能会适当地提高其财务负担能力。如果在各个地方的各种法律援助事务的当前补贴标准高于这些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那么当前的标准将继续实施。

第23条:这些措施不适用于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

第24条:省级司法部和省级财政部应由省级司法部解释。

第25条这项措施应于2022年1月1日生效,有效期为5年。 “在广东省支付法律援助事务的补贴措施”(广东部门[2005]第265号)“广东省司法部司法部补贴的第二建国防宣言案件(审判)的补贴”(广东部门[2009]第249号)在同一时间上取代了。从实施这些措施的日期起,应针对法律援助机构指定的事项实施这些措施中规定的补贴标准;对于在实施这些措施之前分配的事项,可以继续将补贴付款用于分配时实施的补贴标准分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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